如意精舍RU-YI MEDITATION

第三冊 · 卷五十四 · 〈天主品第二十七〉

《大智度論》卷五十四導讀

卷五十四由三界諸天來集、佛常光映蔽天光開場,帝釋接著提出三問:何等是般若、菩薩如何行般若、如何住般若?須菩提以「應一切智心、用無所得方便」貫串回答:從五蘊、十二因緣、六度直到佛果功德,都要修而不取。所謂住般若,是人空與法空無二;所謂不應住,是不在任何善法、果位或莊嚴上生有所得心。最後更以化、夢、響、幻說明,般若雖藉語言傳達,實相中無說者、聽者與知者。應住而無所住,正是本卷的核心。

全卷主旨:應住般若,而不取相住

「住」表示修行有方向、有依循;「不住」表示不把所修的五蘊觀、六度、菩薩地乃至佛果功德當成可佔有的實體。二者不是互相否定,而是同一件事的兩面:真正住於般若,就是以無所得心行一切善法。

不住不是不修;是修而不以「我能、我得、我將成就」繫縛自己的心。

諸天來集與佛光:由天福轉向智慧

四天王天、忉利天乃至色界淨居天,帶領無量天眾來會。欲界天的身光來自燈明、布施、持戒等善業,色界天則因離欲、禪定與火三昧而有勝妙光明;這些都是心清淨所感的業報。

然而諸天廣大光明在佛一丈常光旁仍不照不現,如日出時星月燈燭失去光彩。帝釋由此想到:佛光能映蔽天光,佛的智慧之明也必能破除諸天愚闇,因此請須菩提說般若。

帝釋三問:體、行、住

何等是般若波羅蜜

問般若之體:它究竟以什麼智慧觀察諸法?

云何行般若波羅蜜

問初入方便行:學人如何從五蘊、緣起及善法開始修習?

云何住般若波羅蜜

問深入究竟住:如何安住人法二空,又不在空與功德上取相?

經文回答時先說般若之體兼明其行,再詳說應住與不應住。讀者可沿著「以何心觀、如何實行、如何不著所得」掌握全卷。

誰能承受般若:未發心者當發,上人應求上法

須菩提承佛意與佛神力說法,先勸未發無上菩提心的天子現在發心。已入聲聞正位者,因與生死作了障隔,經文說不能再發大心;但若真能發心,須菩提仍隨喜,絕不阻斷其功德。

論意不在貶抑聲聞,而是顯出須菩提常習空行、不執自己的證位。他提出兩個原則:不障礙他人的福德心;已得上位者仍應求上法。學法不應把既有成就變成封閉邊界。

般若之體:應一切智心,以無所得為方便

菩薩所作觀行,都要「應薩婆若心」——以一切種智為方向;同時「以無所得故」——不把能觀、所觀與結果執為實有。只有空觀而無佛道方向,容易退入寂靜;只有求佛果而有所得,又會增長我法二執。

本卷所觀範圍由五蘊、六根、六大、十二因緣,延伸至道品、六波羅蜜、十力與十八不共法。般若不是離開日常身心另尋神祕境界,而是在一切世出世法上練習如實而不取。

五蘊十五觀:依根機加深厭離

先觀色受想行識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再觀如病、如癰疽、如瘡、如箭入身,以及痛、惱、衰、壞、憂、畏、不安。四法能令利根者直入苦諦;中根人須以病癰等八事生厭;鈍根者再加痛惱等,才足以鬆開貪著。

五蘊過患若廣說無量,本卷列十五項是應機施教。重點不是厭惡身心,而是看清它無常、不能自主,不再把暫時組合當作永久依靠。

菩薩不共觀:五蘊實相即是涅槃

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等十五觀為三乘共法;觀五蘊寂滅、遠離、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,則特顯般若。聲聞初時智力較弱,先從無常厭離,後入滅諦;利根菩薩初觀五蘊,即能直觀寂滅相。

這不是在五蘊外另找涅槃。論說不離五蘊有涅槃,也不離涅槃有五蘊,五蘊實相即是涅槃。鈍根菩薩可先依無常等漸入,利根則直觀實相,兩者都以無所得空慧為關鍵。

諸法緣起而無作者:空不破壞作用

經文在說諸法空寂後,又說諸法互為因緣、潤益增長,為的是防止學人墮入斷滅。地能持、水能潤爛、火能成熟、風能運轉、識能分別,各有作用,卻找不到一個獨立「我」在背後操控。

如皮骨等和合發出語聲,乾竹林遇火也會作響,木人、幻人能現動作而無作者。前後因緣、共生因緣、相應與業報因緣不斷熏修,果報就如灌溉果樹般增長;般若知有緣起作用,而無定實作者。

初心與菩提心互不相在,如何能迴向?

初發心迴向時,未來佛果尚未現前;成佛時,最初迴向心也早已過去。兩心互不包含,卻能依緣形成因果。世俗上,菩薩聞佛功德而發心,把所有善根持續迴向佛道,如夢如幻而不休息。

第一義中,迴向心與菩提心都空、都非可取的心相;菩提也不屬固定三世。無所得不是取消迴向,而是知道因果能續起,初心與果心卻沒有常一實體可傳送、可佔有。

須菩提報恩說法:示、教、利、喜

佛讚須菩提善說深般若、安慰菩薩不要因煩惱未盡而懈廢。須菩提說自己應報法恩、佛恩、過去諸佛菩薩及弟子之恩,也就是報佛法僧三寶恩,因此助佛說六度。

示與教

「示」是分辨善惡、應行不應行與三乘六度;「教」是勸人捨惡行善。

利與喜

「利」是在未嘗法味、將退之時說明長遠利益;「喜」是隨其善行加以讚歎,使心歡喜增上。

如何住般若:人空與法空無二無別

五蘊空、六根空、六塵空、六大空、十二因緣流轉還滅空、六度乃至一切種智空,與菩薩空都無二無別。以眾生空除對菩薩的實體想,以法空除對五蘊與道法的實體想。

論以不同燃料的火熄滅為喻:栴檀火與草木糞火未滅時相貌有別,滅法本身沒有差異。世俗可說眾生與法的差別,空性中卻無兩種不同的空;如此安住就是般若住。

何所不應住:連最殊勝的功德也不佔有

不應住於五蘊、常無常等二邊、三乘果、福田、初地至十地;也不應住「我將具足六度、入不退地、得神通、供佛聞法、莊嚴國土、成熟眾生、成佛轉法輪」等念,因其中都有可得之相。

甚至廣大壽命、金剛國土、菩提樹香能除眾生身心病,以及建立一個不須五蘊、六度乃至佛名的清淨世界,也不可使菩薩自認「我能成就如此世界」而生高心。功德愈勝,法愛愈須照見。

不破清淨住:只是拔除取相的雜草

經文列出眾多「不應住」,並不是破壞六度、十地、供佛與度生。論文明說:「不破清淨住,但破計我邪見取相心住」,如耕田只除穢草,不毀良苗。若以方便不著心、憐愍眾生而住於善法,並無過失。

初地不住才能進二地,乃至十地也不能停成自我身分。諸佛於色、有為、無為乃至一切種智皆無住處;菩薩應如佛,既不住諸法,也不住「無所住」這一觀念,於諸法非住非不住。

無說無聽:依言入義,離言不取

諸天覺得須菩提的話比夜叉語更難懂。須菩提說般若中不曾說一字,也無聽者;一切法如化人說法、如夢中聞佛、如山谷回響、如幻師化現佛與四眾,其中找不到實在的說者、聽者與知者。

諸天又以為此義愈來愈深妙,須菩提連「深妙」也不許執取:五蘊乃至一切種智及其法性,非深非妙。般若可用語言指引,實相卻不可由名字固定;三乘證果都不離此忍。

應住

以一切智為方向,在人法二空中修一切善。

不應住

不在法、果、功德、清淨世界或不住本身生有所得心。

無說無聽

語言依緣起作用,卻沒有獨立的說者、聽者與法義可執取。

讀完本卷,可用三個問題觀照

  1. 我修善、供養或服務時,是否悄悄住在「這是我的功德」之中?
  2. 我能否分清「不取相」與「不去實行」,避免用空性合理化消極?
  3. 聽聞佛法時,我能否善用文字進入義理,又不把名詞當成實相本身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