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覽圖:業雜染收尾,生雜染開場
講記骨架:常柏法師如何拆卷六十
- 子三 輕重:以殺生為例,由意樂/方便/無治/邪執/事,五因緣定重罪;例不與取等九業道
- 子四 增減及瑜伽:作而非增長/增長而非作/亦作亦增長/非作非增長,四句判定業與業種子增長的分際
- 子五 引果:殺生業道的異熟果/等流果/增上果;其餘九業道的等流、增上果詳列
- 子六 生:十業道分別由貪、瞋、癡三毒所生,逐一列舉具體情境
- 子七 決擇:八門——方便究竟、依處、不善業道成極惡三因緣、定不定受業、二業速轉、現法受業三因緣、繫及離繫、業及業道
- 癸二 略不說餘+壬二 嗢柁南結:收尾偈頌回顧七門
- 辛一 結前生後
- 辛二 二門決擇・壬一 約補特伽羅辨:生類十一種;由攝受(羯吒斯);由狂亂(五種非狂如狂所作+偈頌);由衰退(鬥諍劫四種衰退);由互不相數(八處)
- 辛二 二門決擇・壬二 約法辨:十二有支——無明五相深論(相/自性/業/法/因果);識等生因;緣起次第四種
- 辛三 略不說餘
業道輕重:五因緣定重罪(以殺生為例)
| 五因緣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由意樂 | 以猛利的貪、瞋、癡意樂造業,是重殺生;意樂不強、只是隨順惡緣而不經深思,是輕殺生。 |
| 由方便 | 事前長時思量、蓄積怨恨才動手;殺害時內心歡躍慶幸;一次殺害多種眾生;使對方恐怖無處可逃;殺害孤苦貧弱、毫無抵抗力者——這些造業「手法」都使罪加重。 |
| 由無治 | 造業之後,完全不持戒、不修福、不懺悔、不修定、不證聖道,沒有任何對治,罪業無法減輕,只會持續加重。 |
| 由邪執 | 以錯誤的見解為殺業找理由——如認定祭祀殺生合乎正法、認定畜牲生來就是給人吃的——這種邪見本身就使罪加重。 |
| 由其事 | 所殺對象是身形龐大的眾生、是人、是父母尊長、是聖者甚至佛,都使罪加重。 |
其餘不與取、欲邪行、妄語等九種業道的輕重判準,道理完全相同,只是「其事」的內容隨業道而異——例如不與取依偷盜物品的貴賤、是否為出家人或聖者的財物來判定輕重。
作與增長四句:造業和造業種子增長是兩回事
論中特別點出「作而非增長」的幾種例外情況,很值得讀書會留意:兒童無知而為、夢中所作、不假思索的誤觸、被他人逼迫而作,以及——最關鍵的一種——造業後立即生起強烈懺悔心與厭患心,進而受戒守護、修定甚至修聖道,讓業種子的力量被折損乃至永斷。這說明同樣是「做過」,業道是否會繼續增長,關鍵在造業之後那一念心怎麼處理。
另外,貪欲、瞋恚、邪見這三種意業沒有「增長而非作」這一句——因為心裡只要生起這個念頭,就已經算是「作」了,不需要外在的身語行動來完成它。
三種引果:業如何在自身與世界留下痕跡
以殺生為例:常常殺生的人,異熟果是墮入地獄;從地獄出來投生人間後,等流果是壽命短促(果與因相似——過去殺生,今生易遭橫死或短命);增上果則是所住器世間的飲食果藥都缺乏光澤、營養不良,導致無量有情非時中夭。
| 業道 | 等流果(來生人間的性格/際遇傾向) |
|---|---|
| 不與取 | 資財匱乏 |
| 欲邪行 | 娶妻不賢不貞 |
| 妄語 | 常遭他人毀謗 |
| 離間語 | 親友乖離,無人願意親近 |
| 麤惡語 | 常聽到不順耳的話 |
| 綺語 | 說的話沒有威嚴、沒人相信 |
| 貪欲 | 貪心一次比一次猛利 |
| 瞋恚 | 瞋心一次比一次猛利 |
| 邪見 | 愚癡一次比一次加深 |
| 業道 | 對應的器世間增上果 |
|---|---|
| 不與取 | 果實稀少、多腐朽、乾旱少雨,甚至寸草不生 |
| 欲邪行 | 環境穢物遍布、惡臭逼人,令人不樂 |
| 妄語 | 農作、行船、世俗事業都不順遂,常懷恐懼 |
| 離間語 | 地形丘壑相隔、險阻難行,常懷恐懼 |
| 麤惡語 | 荒地枯木、毒刺遍布、河泉乾竭、土地鹹滷 |
| 綺語 | 果樹非時結果、看似成熟卻不可食、根不牢固、園林荒蕪 |
| 貪欲 | 一切興盛之事逐漸衰微,滋味只減不增 |
| 瞋恚 | 疫癘、災禍、猛獸毒蟲、盜賊橫行 |
| 邪見 | 最殊勝美好的花果盡皆隱沒,不淨看似清淨,此處非安居、非救護、非歸依之所 |
貪瞋癡三毒如何各自生出十業道
世尊說:殺生乃至邪見,都可以由貪、瞋、癡三種煩惱分別引生。以下是十業道與三毒對應的具體情境總覽(癡所生絕大多數源自邪見外道的錯誤教條):
| 業道 | 貪所生 | 瞋所生 | 癡所生 |
|---|---|---|---|
| 殺生 | 為血肉、為奪財物、受雇或因衣食而殺 | 因對方曾經/正在/將要對己不利(九惱事)而殺 | 誤信祭祀殺生可生天、為尊長或種姓歧視而殺、勸他人殺、遺棄老病親人於荒野 |
| 不與取 | 貪心劫取妙好之物、受雇或望恩而盜 | 因惱恨而盜、焚燒破壞其財、教唆他人劫奪 | 為供養尊長、報復異見者、祭祀用途而盜 |
| 欲邪行 | 貪見不應行之事、受雇作媒促成、為攀附求財而行 | 因怨憎報復、令他人妻妾受辱 | 誤信父母之命而行邪事 |
| 妄語/離間/麤惡語 | 為利養、怕受損、求稱譽而說 | 因九惱事而說 | 為持牛戒等外道戒禁、詆毀異見者、覆藏破僧之罪而說 |
| 綺語 | 為戲樂、炫耀聰慧、名利而說 | 因九惱事而說 | 自以為在求真、求堅固、求解脫、求法 |
| 貪欲 | 貪愛他人財物、欲據為己有 | 因惱恨而希望對方一無所有 | 貪求生天等三界後有之樂 |
| 瞋恚 | 為求財利名聲而損害他人 | 因九惱事生起怨害心 | 憎恨持異見的沙門、婆羅門 |
| 邪見 | 為求得王臣供養而主張撥無因果 | 因憎恨持正見者而故意唱反調 | 外道自身不如理思惟所致 |
八門決擇精選:受報的時機、束縛與解脫
子七決擇以八個角度徹底盤點業雜染,除了上述已涉及的方便究竟、依處、不善業道成極惡三因緣(自性過、因緣過、塗染過),以下摘選其中最值得深讀的三門。
| 四業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異熟定 | 業重到一定會招感異熟果 |
| 時分定 | 連受報的時間點也已經確定 |
| 二俱定 | 果報與時間都已確定 |
| 二俱不定 | 已被對治(修定、修聖道)或缺乏現起的因緣,果報與時間都不再確定——如已證初果的聖人,過去所造殺業不會再牽引到地獄 |
| 繫與離繫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惡趣業 | 證初果即永斷;凡夫得禪定或生上二界,只是暫伏未斷 |
| 聲聞畢竟斷 | 三果以上聖人與阿羅漢,欲界一切不善業皆畢竟斷——因為煩惱種子已經斷盡 |
| 菩薩畢竟斷 | 初地以上菩薩一切不善業也畢竟斷,但關鍵不同:這是由「不忘念力」時時制持這一念心,並非煩惱種子已經斷除——菩薩仍留有微細煩惱以便乘願再來度化眾生 |
最後,「業及業道」釐清一個容易混淆的分際:思心所本身是「業」而非「業道」;殺生乃至綺語(身三語四)既是業也是業道;而貪、瞋、邪見的意業則是「業道」而非「業」——這是依聲聞乘「業即無表色」的定義而說,若依大乘心法為業,則意三同樣亦業亦業道。
生雜染開篇:十一種生類
| 十一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一、一向樂生 | 色界初禪、二禪、三禪諸天 |
| 二、一向苦生 | 地獄眾生 |
| 三、苦樂雜生 | 欲界六天、部分人/鬼/畜生(福報深厚的鬼畜也有苦樂夾雜) |
| 四、不苦不樂生 | 色界四禪天、無色界四空天 |
| 五、一向不清淨生 | 欲界凡夫(處與身心皆不清淨) |
| 六、一向清淨生 | 已證十種自在的八地以上菩薩,多生於初禪大梵天 |
| 七、清淨、不清淨生 | 色界、無色界凡夫——處所清淨,但煩惱種子未斷,身心仍不清淨 |
| 八、不清淨、清淨處生 | 生於欲界卻具涅槃種性、值遇佛法的「有暇處」 |
| 九、清淨、不清淨處生 | 生色、無色界的凡夫 |
| 十、不清淨、不清淨處生 | 生欲界又逢八難、無緣學佛 |
| 十一、清淨、清淨處生 | 生色、無色界的有學聖者 |
由狂亂:五種「非狂如狂」的荒謬行為
| 五種非狂如狂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解支節 | 明明還有其他謀生方法,卻甘願分解自己或他人的肢體以維持生計 |
| 慳貪 | 坐擁財寶卻不食不施,直到命終才留下龐大的庫藏——論中舉婆提長者為例:富可敵國卻衣食粗劣,命終墮入涕哭地獄 |
| 樂生天 | 明明有身語意的種種善行可以生天,卻妄執投火、溺水、墜崖自殺能夠生天 |
| 樂解脫 | 明明八支聖道才是解脫正因,卻執著各種自苦自惱的外道苦行為解脫因 |
| 傷悼死者 | 家人去世後,割身、灑灰、拔髮、絕食甚至自毀,妄想藉此讓死者復生 |
十二有支決擇:無明五相深論
十二有支的差別義,可由相、自性、業、法、因果五個角度理解;本卷選擇無明——十二有支的第一支、也是最根本的一支——作為示範,逐相深入剖析。
| 徵狀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貪瞋慢相 | 面對順逆之境生起貪愛、忿怒、憍慢,都是不能通達實相的表現 |
| 計我我所相 | 執著五蘊為我、為我所有 |
| 無慚無愧相 | 犯錯不知羞恥、不崇重賢善 |
| 多放逸相 | 懈怠而不精進斷惡修善 |
| 羸鈍相 | 信進念定慧五根遲鈍,修行舉步維艱 |
| 饒睡眠相 | 耽於睡眠、心性暗昧 |
| 愁慼相 | 心中沒有善法寶藏,容易憂愁煩惱 |
| 種種惡業現行相 | 惡思、惡說、惡作不斷,表現出愚夫的行相 |
| 類別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隨眠無明 | 種子潛伏未現行 |
| 覺悟無明 | 已現行的無明 |
| 煩惱共行無明 | 與貪瞋等根本煩惱同時相應 |
| 不共獨行無明 | 單獨生起,不與其他煩惱同時 |
| 蔽覆心性無明 | 遮蔽、蓋覆心性的作用(涵蓋以上四種) |
| 發業無明 | 能發動身語意三業 |
| 不染污性無明 | 阿羅漢已斷煩惱,卻仍未斷的法執無明 |
| 離羞恥無明 | 即無慚無愧 |
| 堅固無明 | 沒有三乘種性者的無明,連諸佛也難以救拔 |
無明的作用,一是對不現見義(過去未來、看不到的因果)與現見義、劣義、中義、勝義、利義、不利義、真義、邪義、因義、果義等十一種境界產生迷惑;二是遍攝十種愚癡有情:闕減愚癡(根有缺陷不能了知)、狂亂愚癡(因逼迫重病而心亂)、散亂愚癡(心緣他境不能完成善惡之事)、自性愚癡(無始以來不了四諦二空)、執著愚癡(外道墮身見等六十二見趣)、迷亂愚癡(想/形量/色相/業用等錯亂,如渴鹿見陽焰以為有水)、堅固愚癡(無涅槃種性者)、增上愚癡(明知故犯,如知賭害命仍戒不掉)、無所解了愚癡(不聞不思不修故不解法義)、現見愚癡(明明現見無常苦空無我,卻執常樂我淨)。
約人來說,無明種子潛伏未現行者,尚不算「癡人」;無明現行、造業之後仍知慚愧懺悔者,也不算癡人;唯有造惡業之後毫無羞恥心的人,才是佛陀真正呵斥的「癡人」——這說明造業與慚愧懺悔的有無,比造業本身更關鍵。約三界來說,欲界眾生因貪欲覆蓋內心,是「闇法無明」,一片漆黑;色界眾生已伏欲界煩惱,心稍有光明,卻仍昧於無我之理,是「昧法無明」;無色界眾生定力更深,心量廣大近乎光明,但仍執著能定之心為我,如眼中一翳,看似微小卻仍障礙全局,是「翳法無明」。
無明之因,是不如理作意;無明之果,則是十二有支中除無明本身以外的一切「後有支」——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,全部都可以說是無明所引生的果。無明還會使人對四諦真理產生三種迷惑:或因增益執(執著實我實法)與損減執(撥無因果)而完全不解四諦;或因增上慢而把修行境界誤認作已證聖道,因而心生猶豫;或因自輕懱、看輕自己的根性,而乾脆放棄依自己的智慧判斷,轉而生出邪執的決定,執著世界是無因而生,或由大自在天等不平等因所生。
識等生因與緣起四次第
經中說「眼為因,色為緣,眼識得生」,也說「觸為受緣」「能生作意為因生所生識」——但這些都不是真正的「生起因」。真正使識、受得以生起的生因,是各自的種子;眼根、觸、作意這些,只是「俱有依」所攝的引發因(同時存在才能發揮作用的增上緣)或助伴因(過去已滅之法不能作現在已生之法的依止,必須同時俱有)。換句話說:種子才是劇本的作者,根、境、作意是同台演出、缺一不可的配角,但配角並沒有寫劇本的權力。
| 緣起四次第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牽引次第 | 無明緣行、行緣識——煩惱發動業行,業種子熏入阿賴耶識,牽引來生果報 |
| 生起次第 | 識緣名色、名色緣六處——隨業識入胎,逐漸發展出六根 |
| 受用境界次第 | 六處緣觸、觸緣受——根境識和合生觸,觸生起苦樂等感受 |
| 受用苦次第 | 受緣愛、愛緣取、取緣有、有緣生、生緣老死——煩惱推動下一生的受生與老死苦果 |
細部架構:五個值得多停留的地方
一、五因緣定重罪,其實是一套佛法版的「量刑邏輯」
意樂的猛利程度、方便的蓄意與否、有無對治懺悔、邪見是否參與、對象的特殊性——這五個角度與現代法律衡量犯罪情節輕重時考慮的動機、預謀、悔意、對象脆弱性等因素,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。
二、增上果清單是佛法的因果生態學
十種惡業各自對應器世間十種不同的敗壞面向——從果實乾枯到猛獸橫行、從環境污穢到最美好的事物盡皆隱沒——暗示著人心的染污與居住環境的敗壞,從來不是兩件互不相干的事。
三、同一個業道,可以由三種完全不同的煩惱生起
殺生可以因貪、因瞋、也可以因癡而起,這提醒我們:判斷一件事的罪業輕重,不能只看外在行為本身,還必須細究背後的起心動念——這也是為什麼「方便究竟」要特別指出哪一種煩惱才是真正使業道「圓滿」的關鍵。
四、五種「非狂如狂」,是對現代生活方式的一記犀利提問
瘋狂不必然是外顯的失控,往往只是明明有更合理的選項,卻固執地選擇了荒謬痛苦的那一條路——無論是自苦其身的苦行、還是喪親後的自毀,本質上都是同一種結構。
五、無明的五相分析,把一個籠統的貶義詞變成精密的診斷工具
相、自性、業、法、因果——這套架構可以讓修行人逐條檢視自己此刻的心屬於哪一種無明狀態,是很實用的自我省察方法,也是本卷最值得反覆咀嚼的段落。
深讀講義:卷六十建議分四段帶讀
甲、業道的輕重、增減與三種引果(約30–35分鐘)
| 時間 | 內容 | 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0–15 | 五因緣定重罪、四句作與增長 | 用殺生為例快速帶過,強調懺悔對治能折損業種 |
| 15–35 | 三種引果 | 用增上果總覽表,帶讀器世間如何隨人心敗壞而變異 |
乙、貪瞋癡生十業道與八門決擇精選(約30分鐘)
| 時間 | 內容 | 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0–15 | 貪瞋癡生十業道總覽表 | 挑幾個業道細講,其餘快速帶過 |
| 15–30 | 現法受業三喻、繫及離繫 | 用縷繫花喻、聲聞菩薩對比,帶出修行位次的差異 |
丙、生雜染開篇:十一種生類與五種非狂如狂(約25–30分鐘)
| 時間 | 內容 | 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0–15 | 十一種生類 | 用表格帶過,強調菩薩十地各自的受生願力 |
| 15–30 | 五種非狂如狂 | 逐項舉例帶讀,連結現代人的類似行為 |
丁、十二有支決擇:無明五相深論(約30–35分鐘,重點段落)
| 時間 | 內容 | 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0–20 | 無明相、自性、業(十種愚癡有情) | 逐項對照自身經驗,作為自我省察練習 |
| 20–35 | 無明法、因果,及識等生因 | 用「眼中一翳」譬喻帶讀翳法無明,收束全卷 |
讀書會抓法
- 五因緣定重罪,可以拿來檢視自己過去的行為。
是否曾因蓄意策劃、或選擇欺負弱勢者,讓一件小事變成重罪? - 增上果提醒我們:環境的敗壞與人心的染污是同一件事。
與其抱怨環境,不如反思自己的十業道是否清淨。 - 同一個業道可能出於貪、瞋、癡三種完全不同的煩惱。
試著誠實檢視自己最近一次犯錯,究竟是哪一種煩惱在背後推動。 - 五種「非狂如狂」值得對照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是否也曾在明明有更合理選項的情況下,固執地選了痛苦的那一條路? - 無明五相是很實用的自我診斷工具。
試著用相、自性、業、法、因果五個角度,檢查自己此刻的無明屬於哪一種狀態。
- 五因緣定重罪的邏輯,與現代法律衡量犯罪情節輕重的方式,有什麼異同?
- 「增上愚癡」(明知故犯)與「無所解了愚癡」(不知不解)哪一種更難對治?為什麼?
- 翳法無明用「眼中一翳」比喻無色界的我執,這個譬喻對你理解禪定與解脫的差異,有什麼啟發?
名相索引
前後卷
十二有支中無明以外十一支的決擇文,以及卷58引言所預告的內容(引經典喻王位、八苦與有情分類),要到卷61才會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