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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釋善十一、根本煩惱六、隨惑二十

成唯識論卷六導讀

《成唯識論》卷六承接卷五遍行、別境二位,依唯識三十頌第十一至十四頌,廣釋善十一、根本煩惱六、隨煩惱二十心所之自性、業用與假實分齊。

總覽:卷六在全論中的位置

卷五已說遍行五、別境五二位
卷六・善位信等十一(頌十一)
卷六・煩惱位貪等六根本(頌十二)
卷六・隨煩惱位忿等二十(頌十三、十四)
卷七續說不定四(頌十五)等

卷六開篇即自陳定位:「已說遍行、別境二位,善位心所,其相云何?」全卷順著《唯識三十頌》第十一至十四頌,一氣呵成講完「六位心所」中的善、煩惱、隨煩惱三位——先一一勘定十一種善法的自性、業用,再說根本煩惱六法(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、惡見,惡見又開為五,共成十煩惱),最後總攝二十種隨煩惱,並依小十、中二、大八三類細辨其假實、俱生分別、界地、見修所斷等差別。至於「不定」一位(悔、眠、尋、伺),卷末僅帶到「餘門分別如理應思」便止,留待卷七續說。

本卷的主軸,是護法一系「假必依實」的方法論在心所法上的具體示範:十一善、六煩惱、二十隨煩惱,每一法都要問「此是實有自性,還是依他法分位假立」,全卷大量「有義……有義……」的諸師異說,正是唯識學辨析心所體性最密集的一卷。

科判骨架:卷六如何展開

六位心所(遍行、別境、善、煩惱、隨煩惱、不定)
  • 已說:遍行、別境二位——卷五所辨,本卷承接之
  • 善位心所(頌十一,本卷)
    • 總標:唯善心俱,名善心所,定有十一
    • 逐一釋名:信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癡(三善根)、精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
    • 假實分齊: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三者假有;餘八實有
    • 十一何位起之諍:「六位起十一」說 vs 論主「十遍善心,唯輕安不遍」之正義
  • 煩惱位心所(頌十二,本卷)
    • 根本六: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、惡見
    • 惡見開為五:薩迦耶見、邊執見、邪見、見取、戒禁取,故亦稱「十煩惱」
    • 門分別:與八識、五受、別境、三性、三界、學位、見修所斷等相應差別
  • 隨煩惱位心所(頌十三、十四,本卷)
    • 二十法三類:小十(各別起)、中二(遍不善)、大八(遍染心)
    • 假實分齊:小十、大三(放逸、失念、不正知)定假;中二與不信、懈怠定實;掉舉、惛沈、散亂諸師異說
    • 門分別:俱生/分別起、與八識、三性、三界、見修所斷等
  • 不定位心所(頌十五,卷七續說,本卷未涉及)

十一善心所總表

善位心所是唯識五位百法中,唯與善心相應的十一種心理狀態。護法主張其中八法各有實體,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三法則無別自性,是依精進、三善根、無瞋等法「分位假立」——這正是本卷「假必依實」方法論的第一次示範。

心所自性(定義)業用/備註
於實、德、能,深忍、樂、欲,心淨為性對治不信,樂善為業。差別有三:信實有、信有德、信有能。
依自、法力,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,止息惡行為業。
依世間力,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,止息惡行為業。慚、愧所緣無別,唯所依「自法」與「世間」不同,故俱遍善心而不相離。
無貪於有、有具,無著為性對治貪著,作善為業。與無瞋、無癡合稱「三善根」。
無瞋於苦、苦具,無恚為性對治瞋恚,作善為業。
無癡於諸理、事,明解為性對治愚癡,作善為業。論主主張別有自性,非即是慧。
精進(勤)於善、惡品修、斷事中,勇、悍為性對治懈怠,滿善為業。差別有五:被甲、加行、無下、無退、無足。
輕安(安)遠離麁重,調暢身心,堪任為性對治惛沈,轉依為業。十一善中唯此法不遍善心,要在定位方起。
不放逸精進、三根,於所斷、修,防、修為性對治放逸,成滿一切世、出世善事為業。假有,即依精進、三善根四法假立,無別自體。
行捨精進、三根,令心平等、正直、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,靜住為業。假有,與不放逸同依四法假立。
不害於諸有情,不為損惱,無瞋為性對治害,悲愍為業。假有,即無瞋一分,為顯慈悲二相而別立名。

隨煩惱二十:小十、中二、大八

隨煩惱是根本煩惱的「分位差別、等流性」,共二十種,依現起範圍分為三類。這一段最能看出成論對心所體性的細膩勘定——同一組心所,不同論師「有義……有義……」,最後才由論主定其假實與遍不遍。

小十隨煩惱——各別起故,行相麁猛,彼此不俱:忿、恨、覆、惱、嫉、慳、誑、諂、害、憍。多為瞋、貪一分假立,唯欲界、意識俱,五識中無。
中二隨煩惱——遍不善心故:無慚(不顧自、法,輕拒賢善)、無愧(不顧世間,崇重暴惡)。二法所緣無別,唯所依不同,定是實有。
大八隨煩惱——遍染心故:掉舉、惛沈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亂、不正知。其中不信、懈怠定實;放逸、失念、不正知(大三)皆無別自體,定是假有;掉舉、惛沈、散亂三法,是假是實則諸師異說未定。

本論最終立場:第七識中唯有大八(隨其染污位取捨);第六識定位皆具二十,非定位唯闕輕安一類善法之對;五識則唯容中、大隨煩惱,小十麁猛,五識中無。

深入辨析:惡見開為五——五利使與「俱生/分別」之諍

六根本煩惱中,「惡見」一法在本卷被特別開為五種,成為習稱的「五利使」,是本卷義理最見鋒芒的一段。論主先逐一勘定五見的自性業用,再進一步辨析:這些見惑究竟只在後天「分別起」(依邪師、邪教熏習而生),還是與生俱來也有「俱生起」的一分?

五見自性(定義)
薩迦耶見(身見)於五取蘊,執我、我所,一切見趣所依為業。差別有二十句、六十五等,皆分別起所攝。
邊執見即於身見所執之我,隨執斷、常,障處中行、出離為業。
邪見謗因果、作用、實事,及非前四見所攝的其餘邪執。
見取於諸見及所依五蘊,執為最勝、能得清淨,一切鬪諍所依為業。
戒禁取於隨順諸見的戒禁及所依五蘊,執為最勝、能得清淨,無利勤苦所依為業。

論中提到,邊執見、邪見在印度諸家戲論中還可再細分出許多支流——邊執見含「四遍常論」「一分常論」「七斷滅論」等,邪見含「二無因論」「四有邊論」「不死矯亂論」「五現法涅槃論」等——成論在此僅列其類目、歸入五見架構統攝,並未在本卷逐一破斥每一家異執,讀誦時宜留意這只是「分類收攝」,而非展開的破斥論證。

邊執見是否通「俱生起」?兩種立場的交鋒

有義一:邊執見唯斷見通俱生

常見相狀麁顯,須賴惡友、邪教之力方能引生,故屬分別起;唯有斷見(執我斷滅)行相隱細,可與生俱來。並引《瑜伽論》「何邊執見是俱生耶?謂斷見攝」為證——修學現觀者尚會生起「我今何在」之驚怖,禽獸遇違緣也會恐懼「我斷」而驚怖,可見斷見俱生。

有義二(論主取):常、斷二見皆通俱生

前說只是就麁顯之相而說,若究實理,俱生亦通常見——如禽獸執我常存,故熾然聚積長時資具以自養。並引《顯揚聖教論》等諸論為證:於五取蘊執斷、計常,或是俱生,或是分別起,二見皆通,不應偏判斷見獨俱生而常見獨分別。

這場辨析的意義,在於指出「我見」不只是後天邪教熏習的產物,眾生無始以來對「常」與「斷」兩種邊見都可能與生俱來地執取——這也呼應了本卷善、煩惱、隨煩惱三位廣釋一貫的方法:不輕易停在表面麁相,必須窮究到諸法各自的自性與生起機制。

讀書會抓法

  1. 先分清「假有」與「實有」。
    十一善中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三法,二十隨煩惱中小十與大三(放逸、失念、不正知)皆是假有,抓住這條線,才不會把心所法背成一堆平面並列的名相清單。
  2. 把「慚」與「愧」、「無瞋」與「不害」對照著記。
    本卷一再示範同一組心所如何「所緣無別、唯所依不同」而俱遍不離,這是理解唯識心所分類細膩處的鑰匙。
  3. 留意「六位起十一」與「十遍唯輕安不遍」之諍。
    這是本卷少見的完整論主破他說案例,可以練習分辨成論行文中「有義」代表待破之說、最後結論才是論主正義。
  4. 五見(五利使)先求記住定義,不必強記外道諸論細目。
    二十句我見、四遍常論、七斷滅論等只是本卷點列的類目,重點是掌握薩迦耶見、邊執見、邪見、見取、戒禁取五者彼此的界限。
  5. 問自己:這一法在我身上,是「俱生」還是「分別」而起?
    本卷邊執見俱生/分別之諍,其實也是每個學人可以反觀自身煩惱習氣的入口。
讀書會提問:
  • 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三法皆「假必依實」,依他法分位假立而無別體——這樣的分析方式,對我們理解「善」到底是不是一種獨立的心理實體,有什麼啟發?
  • 慚(依自、法力)與愧(依世間力)的分判,放到今天的生活情境中,你能舉出「有慚無愧」或「有愧無慚」的具體例子嗎?
  • 論主主張常見、斷見都可以是俱生的,不只是後天邪教熏習而來——你觀察自己或身邊人,對「死後斷滅」或「有一個恆常的我」的執著,比較偏向哪一種?
  • 二十隨煩惱中,掉舉、惛沈、散亂三法「是假是實」諸師未有定論——為什麼一部以「唯識」立宗的論典,容許同一部論中留下懸而未決的異說?

名相索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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