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意精舍RU-YI MEDITATION

第三冊 · 卷四十一 · 〈三假品第七〉、〈勸學品第八〉

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十一導讀

卷四十一由佛命須菩提教菩薩般若開始。須菩提追問:既不見實有的菩薩,如何教菩薩?佛遂以名假、受假、法假說明菩薩、般若乃至一切法都依因緣施設,並以我、法二空破除最後的實體執。接著〈勸學品〉強調,空不是斷滅;欲具足六度、斷煩惱、入三昧、滿眾生願,都應學般若。修行更要防止對空、無相、無作及善法本身生愛著,才能越過菩薩頂、入無生法忍。

全卷主旨:假名不等於不存在

一切事物都依部分、條件、功能與名稱成立,找不到獨立不變的自性,這叫假施設。假名並非隨意捏造:在世俗因緣中仍有作用與差別;只是深入觀察時,名稱、所指與構成法都不可執取。

因為是假,所以能隨因緣改變、修行與成就;因為無自性,所以不可把菩薩、般若乃至「空」本身抓成實體。

兩品結構:先解構實體,再建立正行

〈三假品第七〉

說般若、菩薩與菩薩之名皆依和合施設;由名假、受假、法假進入我法二空,行一切法而不著。

〈勸學品第八〉

說欲具足一切功德仍須學般若,並辨無方便修空可能墮頂,以及離空有二見的無生法忍。

為何由須菩提說般若

佛威德尊重,舌相光明令眾會敬畏,不敢充分發問;須菩提善入無諍定、深解空法,與眾人距離較近,故佛命他為首說法。聲聞自身不能憑有限智慧教深廣菩薩法,但承佛智慧燈照明,所說與佛法相應,便是佛力。

本卷的問答因此不是須菩提另創一套理論,而是在佛的印可與加持下,用最適合聽眾的方式展開般若。

三假總說:名假、受假、法假

法假

構成經驗的五蘊等基本法,也依更細因緣成立,無固定自性。

受假

承受、取用若干法而施設整體,如五蘊和合稱眾生、構件和合稱樹或屋。

名假

依所取的法與整體安立名稱,使溝通、辨別和實際運用成為可能。

般若、菩薩及「菩薩」這個字,與我、眾生、五蘊、根境識、身體部位、草木乃至夢幻響影一樣,皆和合故有,只以世間名字說。

三假的兩種解釋:從法、整體與名稱觀察

第一說以五蘊等為法假,五蘊和合所稱的眾生、根莖枝葉和合所稱的樹為受假,再用名稱指稱這兩層為名假。

第二說更細:微塵等法和合成粗色,是「從法有法」的法假;粗法和合而取名為火、人,是「取法取名」的受假;梁、椽、瓦等多個名字再聚成「屋」,枝葉等名字聚成「樹」,是「從名有名」的名假。兩說角度不同,都顯示事物由層層關係建立。

三假觀的修行次第:破名、破整體、破法

行者先觀「名字」只是假立,不把標籤當成實物;再拆解所受取的整體,看到「人、樹、屋」由多法和合;最後觀構成法自身也依因緣、無自性,進入諸法實相。

所謂「破」不是摧毀日常事物,而是破除誤認。到實相時,法及名字皆空,仍可隨世俗使用名稱,不再被名稱限制。

名字不在內、外、中間

名稱不在所指事物裡:若「火」名與火義完全合一,說出火字就應燒口;名稱也不在所指之外,否則離開火仍應有另一個能照能燒的名稱作用。內外之間又沒有可安住的第三處。

名與義既非完全相同,也非彼此無關。它們依社會約定、認知與對象因緣共同成立;理解這一點,便能使用語言而不被語言製造的實體感欺騙。

知假而不著:不著一切法,反而增益六度

菩薩不把五蘊的常無常、苦樂、我無我、空無相無作、垢淨生滅等判斷固定化,也不著六度、五眼、神通、十八空、成熟眾生與淨佛國。因為能著者、所著法與著處都不可得。

這並不使修行停擺。正因不著一切法,六度得以增長,菩薩入不退地、具足神通、遊諸佛國、供佛聞法、成熟眾生,並得陀羅尼與三昧。

我空與法空:找不到菩薩,也找不到「菩薩義」

佛逐一問:五蘊、六根、六境、六識、六大、十二因緣,或離開這些法,是否就是菩薩?須菩提答皆不可得。這不是說沒有發心修行的人,而是沒有一個離因緣而獨立存在的菩薩實體,名為眾生空。

進一步,常無常、苦樂、我無我、空不空、有相無相、有作無作,也都不是固定的「菩薩義」。不但人不可得,連用來界定人的法相也不可得,名為法空。

諸法互不相見:無認識主體藏在法性中

諸法不見諸法,諸法不見法性,法性也不見諸法;有為與無為相待而立,離有為不可另說無為,離無為也無從說有為。「不見」是說找不到一個獨立主體在各法間觀看與掌控。

菩薩於一切法無所見而不驚怖,因心與心所同樣不可得。若聽到沒有菩薩、般若與佛道仍不退沒,才是真正能在三假中學般若。

〈勸學品〉:欲得一切功德,當學般若

欲具足六度、了知蘊處界與觸受、斷貪瞋癡及各種結使、修十善四禪道品佛法、入神通與種種三昧、滿一切眾生願,都須學般若。

這段特別防止斷滅誤解:若空是什麼都沒有,便不可能再勸人布施、持戒、修定與度生。般若所空的是自性執,並不破壞因果、願行和功德。

三善根護持四事:不墮惡趣、卑賤、二乘與菩薩頂

不貪善根

使愛欲結使薄弱,能深入禪定。

不瞋善根

使瞋恚結使薄弱,能深入慈悲。

不癡善根

使無明結使薄弱,能深入般若。

禪定、慈悲、般若三力,使菩薩不墮惡道與卑賤家,不停在聲聞、辟支佛地,也不在接近菩薩位時失足。

順道法愛:最像修行的執著,也可能令人墮頂

菩薩若無方便入空、無相、無作三昧,雖不墮二乘,卻又未入菩薩位,可能因「法愛生」而墮頂。所謂法愛,是對五蘊空、無相、寂滅、無常苦無我,乃至「這是正道、這是善法、這是方便」生起牢固取著。

法愛在人天善法中看似珍貴,但在無生法忍前會成障礙,如未消化的好食反成病,或未燒熟的陶器不能盛水。不是善法有錯,而是把善法和見解占為實有,便無法承受實相。

無生:不落空見、有見,心相本來清淨

十八空彼此不來不去、不住在另一空中,菩薩因而不把「空」建立為新實體;同時也不念五蘊、六度乃至佛法為實有。離空有二見,才得入菩薩位。

菩提心是初發心緣無上道;無等等心是行六度而與佛果相似;大心則與大悲方便相應,無事不行、不求回報。即使得此大心也不自高,因心相如虛空本來清淨,煩惱只是因緣客塵。

不壞、不分別,不只適用於心,也適用於色乃至佛道;連無上菩提都不可取相自高。

名相與修學重點

名假

依事物與概念施設名稱;名稱可溝通使用,卻不等於實體。

受假

取若干構成法而安立整體,如五蘊稱人、梁椽瓦稱屋。

法假

構成整體的法仍由更細因緣和合,並無不可再分析的自性。

墮頂

接近菩薩位卻因無方便與法愛失去進展,如將登山頂而失足。

無生法忍

信受、安住諸法本不生的實相,結使與魔事不能動搖。

讀完本卷,可用三個問題觀照

  1. 我是否常把一個人的名稱、身分或評價,誤認為他固定不變的本質?
  2. 我理解空性之後,是否更願意修善利生,而非落入「做什麼都沒有意義」?
  3. 我是否已把某種正確見解、修行方法或清淨境界,變成不能放下的法愛?